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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5-19 10:2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学办〔2023〕4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今年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程序

  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时间地点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7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2.现场审核(包括各类纸质材料及指定原件)时间:7月20日至7月28日(限法定工作时间,请提前联系预约)。地点: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8号楼611室,联系人:吴晴晴,联系电话:81827832。相关电子文档请提前3个工作日发送至邮箱:58654842@qq.com。

  三、其他事项

  为便捷服务申报人员,提高申报审核效率,请申报人加QQ群(群号:925664405),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交学办〔2023〕40号文件执行。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 (智能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