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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07-24 10:11:2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2833 生成日期 2023-07-24 公开日期 2023-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待遇,就业,补助 分类词 人事,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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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通知

  按照《关于宜兴市援企稳岗促进就业政策补贴资金申报操作办法》(宜人社〔2016〕18号)相关精神,现就2023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社保补贴;

  2、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招用”、“初次就业”,是指2020年1月起新招用和初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是指获取毕业证书次月起24个月内。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企业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五项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

  四、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4日至8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1、请各企业携带以上资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

  2、各(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查验企业申报资料,核实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初审通过后报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教育西路1号3号楼209办公室)审核。

  附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doc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