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防御

守护安全促生产——我市全力整治 “厂中厂”安全隐患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10-03 16:50:5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032 生成日期 2023-10-03 公开日期 2023-10-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公开,政府网站,安全生产 分类词 综合,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守护安全促生产——我市全力整治 “厂中厂”安全隐患

  按照宜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部署要求,全市持续加强“厂中厂”安全监管,压实租赁双方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部门协作、租赁告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力整治“厂中厂”安全隐患。

  全市高度重视“厂中厂”整治工作,结合地区实际,精心部署、严密实施,及时宣传相关知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扩大了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自今年3月份以来,共摸排“厂中厂”企业4014家(其中,出租方企业1049家、承租方企业2965家)。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5807项,已完成整改15061项,隐患整改完成率95.3%,其余隐患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共计处罚企业189家,罚款金额560.55万元,关闭淘汰企业197家,规范企业3011家,提升企业927家,共拆除违建28419.3平方米,其中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建7682平方米。

  一是坚持强化部署,有序推进。制定行动方案。先后出台《宜兴市“厂中厂”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宜兴市“厂中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深化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明确整治时间、整治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明确企业、部门和属地3个层面的27项内容。结合“四化”清单要求,出台《宜兴市“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补充条款》,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10项补充条款,提高“厂中厂”出租方和承租方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针对性。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全市 “厂中厂”安全联合整治领导小组,从应急、生态环境、工信、消防和城管等部门抽调年轻精干在编同志成立工作专班。各地参照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抓好部署、推进、协调、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定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员,明确工作清单,要求对网格内的村级监管工业企业每月摸排巡查不少于一次。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市、镇两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服务网格,同时依托镇(街道)专职安全员队伍,实现对辖区生产单元的全覆盖监管服务。借助“无锡市‘厂中厂’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掌握企业关停、搬迁、业务变更等信息,更新完善底册信息。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树典型、立标杆”,积极培育示范企业。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交流学习丁蜀镇江苏万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开区汤氏产业园等示范点在“厂中厂”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全市已培育出“厂中厂”示范企业38家,“十个一律不准”和“六个必须” 细则上墙、高标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公共区域秩序井然、生产车间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取用规范,通过以点带面,提升“厂中厂”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整治攻坚。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一方面,各地根据七个方面整治重点,对辖区内“厂中厂”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逐户发放《宜兴市工业厂房出租方安全事项告知书》《宜兴市工业厂房承租方安全事项告知书》,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及时登录江苏省风险报告系统记录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抽查。发挥工作专班作用,统筹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对全市“厂中厂”企业进行联合巡查,将影响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违规动火作业、企业电气线路安全,以及出租方安全履职作为必查内容。截至目前,专班已巡查“厂中厂”企业481家(其中出租方企业118家,承租方企业363家),发现隐患1147条,发放交办函49份,巡查范围已覆盖全市各地,有序推进了“厂中厂”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