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险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惠及约23.66万人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3-10-12 09:12:1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025 生成日期 2023-10-12 公开日期 2023-10-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待遇,退休,老年 分类词 人事,工资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宜政发[2023]119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402元/人·月,即每人每月增加37元,较上年度相比增长10.1%。

  调整对象为目前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新标准将从2023年7月起实行,惠及我市约23.66万人。此次调整预计于2023年10月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