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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蒸汽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3-10-20 09:41:3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169 生成日期 2023-10-24 公开日期 2023-10-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经济,管理,调整,调控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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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调整我市蒸汽价格的通知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宜发改价〔2023〕45号)精神和近期市场煤炭、天然气价格情况测算,经研究,决定调整你公司蒸汽(混合热力)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连续性生产用蒸汽(混合热力)价格为254.5元/吨,间断性用蒸汽、生活和服务行业用蒸汽价格按连续性生产用蒸汽价格1.1的系数收取。

  其中,蒸汽生产按煤、气用比8:2计算,燃煤蒸汽价格为240.8元/吨,燃气蒸汽价格为309元/吨。

  2、结算计量按用汽方进汽表抄见量计算,做到月结月清。

  3、热力用户对热力品质如有特殊要求的,其热力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对输送距离超过10公里的,远距离供热运输费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

  4、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1日起执行。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