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19 15:31:16   [        ]     
文号 宜政发〔2023〕59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9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拓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着力破解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危化品

  1.重点整治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风险隐患,全面排查72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役装置,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退出、更新改造风险隐患突出的老旧装置。〔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2.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从业人员无安全资质等问题,督促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3.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全面配备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彻底整治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突出问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二、冶金工贸

  4.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作业、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实施人员密集场所装烟感行动,提升火灾监测预警和疏散逃生能力。车间、班组要明确消防安全员,年底前完成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5.重点整治涉尘人数10人以上金属、木质粉尘企业未按规定落实“日扫日清”制度的问题,在金属和木质粉尘企业继续推进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6.重点整治黑色金属铸造企业中频炉安全设备设施不合规、未使用冶金起重机、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强化企业熔炼、吊运、浇铸等全流程安全管理,规范炉体感应线圈冷却水每个回路设置出水温度检测、报警信号与电源联锁及炉衬设置漏炉报警装置等新要求。〔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7.重点整治有限空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印染、皮革(毛皮)鞣制、电镀以及带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等重点有限空间企业开展“上锁”行动,压实“上锁、解锁、再上锁”各环节管理责任,守住“作业必有审批”“解锁必有确认”“现场必有监护”“救援必有装备”的安全底线。〔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三、城镇燃气

  8.重点整治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不到位问题,8月底前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年底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机关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全部安装工业及商业用途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9.重点整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淘汰不合格产品,年底前非居民用户全部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灶管阀”。〔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10.重点整治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数量不足的问题,年底前市区建成2座二级供应站。〔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四、既有建筑(自建房)

  11.重点整治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按照“一栋一策”要求推进C、D级经营性自建房整治。6月底前完成城乡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时完成整治隐患既有建筑20栋的年度目标任务。〔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五、建筑施工

  12.重点整治建筑工地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安全隐患。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13.重点整治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小型工程、临时工程、零星施工作业失管漏管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六、道路运输

  14.重点整治“两客一危”领域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推行“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化管理,试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智慧化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落实“五必查”,推动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发车前车辆安全例检、驾驶员行前测评。〔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15.重点整治普通国省干线超限超载问题,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七、道路交通

  16.重点整治无锡市级挂牌督办的5个和我市本级挂牌督办的15个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突出近三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伤亡、1起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同一规律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路段,以及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等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17.重点整治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路口通视区整治行动,按照省交办任务按时完成农村地区平交道口整改。对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八、消防

  18.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酒店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初期火灾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动在电梯、楼道入口张贴消防和燃气安全宣传提示,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完成一次培训演练。加强对“三合一”、群租房、“九小”场所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不少于8千人。推广安装不少于200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九、森林防火

  19.重点整治智能监测预警覆盖率不高和以水灭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问题,新建森林防火高点智能监测云台5个,重点地区智能监测预警覆盖率达60%;新建蓄水池(罐、箱)14个,新增森林防火管网1.5公里,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9月底前修订完成《宜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局(负责预案修订),有关涉林园区(镇、街道)〕

  十、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

  20.重点整治全市旅游景区范围内玻璃栈道类项目的风险隐患,正在运营的玻璃栈道项目全部消除“带病运营”问题。〔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21.重点整治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应急演练不落实等安全隐患,纳入监管的“密室逃脱”经营场所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十一、高校实验室

  22.重点整治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问题,督促涉危高校全部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或小微收集体系管理,推动在高校开展收运处一体化集中服务。加强实验室安全员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市校园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校园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十二、水上交通

  23.重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谎报瞒报、非法清洗舱、非法过驳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十三、特种设备

  24.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瓶非法充装问题,全面推进实施液化石油气瓶“阳光充装”工程,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老旧电梯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80台老旧住宅电梯的评估整治任务。〔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园区(镇、街道)〕

  以上13个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电力、铁路、民爆、船舶修造、油气长输管道、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危废固废、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消委会、各专委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结合专委会年度攻坚项目和安全生产领域“老大难”问题挂钩攻坚项目,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细化方案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及产业特色,抓紧细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和责任措施。各专项整治牵头专委会、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攻坚任务,拿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措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精准执法、督查检查,压茬滚动推进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方案,请于5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各安全生产巡查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提升整治成效。各地、各部门要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创新机制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曝光相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小结报送至市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23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宜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展一览表》《宜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数据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宜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进展一览表

             2、宜兴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数据统计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