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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巷镇治本清源提质增效工程-新芳育才路开放式小区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杨巷镇  发布时间:2024-01-22 14:52:18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YXYX2023-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治本清源提质增效工程-新芳育才路开放式小区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招标范围:按清单内容;

2.2、质量:合格,并需通过市公用事业局质检部门验收;

2.3、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6、合同估算价为:约12.26万元。

3、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2018年0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无锡市范围内承担过污水工程且为优质工程,(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由建设单位盖章认可该工程质量为优质工程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7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6日上午8:30至11:00时(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09月~2024年0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⑧投标保证金;⑨业绩证明材料。

注:(1)除上述第②、③、④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合同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70%, 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工程完工不申请验收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完工2个月内不交付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不全的不予拨付资金 。工程于年底前验收合格,但无审计报告的,第一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杨巷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  214207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0-81717763               

 

2024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