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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局    日期:2024-03-04 14:17:5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1090 生成日期 2024-03-04 公开日期 2024-03-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河流,节水,防汛,水务 分类词 水利,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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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力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筑牢防汛救灾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锡防办〔2024〕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汛前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汛前准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意义重大。经过多年建设,我市防汛抗旱能力普遍提高,但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实现今年安全度汛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正是备汛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汛前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汛前准备越充分,防灾抗灾就越主动,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汛前检查

  各地防指(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方案,采用自查、核查、督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各地要加强辖区内汛前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全面排查本地区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组织成员单位以及有安全度汛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学校、村庄等开展自查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开展行业防汛大检查,修订完善部门防汛抗旱、防御台风、特大暴雨防洪避险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认真做好“宜兴市极端暴雨风险评估和对策研究”等重要工作。水利部门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防汛准备工作情况,水库安全度汛“三个重点环节”和“四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巡查抢险队伍、防御物资落实情况,涉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危化品生产存储点等安全度汛和防台风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和应急避难场所汛前准备情况,完善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住建部门重点检查落实居民小区易积淹水点和地下空间、危旧房屋、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塔吊脚手架等防汛防风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做好危旧房屋需转移人员的排查登记;公用事业部门重点检查城市道路、雨水泵站等排水防涝措施及易积水路段整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雨水入河排口检查,确保畅通,检查城市道路和燃气、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防汛防风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落实情况;城管部门重点检查高空构筑物、临时围挡设施、店招标牌、户外广告牌等防风防雨防触电等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教育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和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校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师生防汛防台风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情况;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检查汛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情况;交通运输(海事)部门重点检查交通设施、涉水在建交通工程的防汛防台风措施和应急抢险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商船、水上平台、避风锚地、锚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水上搜救力量准备情况等,行业内洪旱预警发布机制建立情况;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检查渔船、水产养殖设施等安全度汛和防台风准备情况,渔船回港避风应急措施准备情况;文广旅游部门重点指导检查景区景点安全度汛和防台风措施的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组织开展重要断面、闸控和排涝泵站水质监测,做好溯源排查整治,确保不因水污染事故影响汛期防汛抗旱工程正常运行;供电、通信部门重点加强应急供电、通信保障,排涝闸泵站工程用电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总结以往防汛抗旱防台工作经验教训,集中力量做好2024年汛前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发挥行业主管职责,牵头组织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宜兴市防汛防台三类清单填报目录》(附件1)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重点防护对象清单、应急资源清单,填报(附件2-4),并加强数据审核,报上级部门汇总后报市防办备案。

  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并形成工作台账。对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挂牌跟踪,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预案,并报市防办备案。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完成汛前检查总结报告,包含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下步工作措施及风险隐患清单等内容,于3月28 日前报市防办汇总。

  宜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