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价格收费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 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03-08 10:32:2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4-01146 生成日期 2024-03-08 公开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物价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物价,项目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

  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

  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司法局,有关公证处: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江苏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