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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申报结果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12 08:55:07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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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关于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已对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价格进行了公示及完成了申投诉处理,现将联动结果予以公布,于4月10日起执行。

  公布路径:登录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动态调整申请-项目管理-IVD价格联动。

  对于涉及公示期申投诉中需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将根据最终核实结果,按阳光采购政策和联动通知要求进行处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