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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华府弱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周铁镇  发布时间:2024-04-24 14:10:44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华府弱电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59万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5月16日至 2024年7月14日,共计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弱电改造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同时提供(1)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细则见附件。

  7.其它:

  7.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7.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地址:宜兴市周铁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0-80208162 

  2024年4月24日

  附件:评标细则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以下二种方法中,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超过8%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其中:K的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会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当众随机抽取。

  方法二: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超过8%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抽签代表的确定:在通过符合性检查、密封性检查后,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抽取号码球,抽到最大号码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分办法和K值(若抽到平均价法需抽取)。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