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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慈善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末梢—我市积极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5-04-28 09:57:21 浏览次数: 字号:[ ]

  社区慈善基金作为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平台,在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有效参与社区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程。

  根据省、无锡市相关工作部署,市民政局于今年年初印发《关于全面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乡镇(街道)、社区(村)联合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以专项基金形式设立社区慈善基金。从2025年起到2026年底,利用2年的时间全面推进全市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慈善基金长效运行机制,构建多元社区慈善资源网络。同时实施意见对社区慈善基金的设立、管理、运行、监督、评估、激励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基层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我市社区慈善基金的探索并非从零开始。2014年,张渚镇五洞村率先设立全市首个村级慈善基金,资金规模达到1000多万元,帮扶范围覆盖助困、助学、助老等民生领域。在其示范带动下,目前全市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33个,其中官林镇官林社区、丁蜀镇湖渎社区等示范点的运作经验,为全市社区慈善基金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预计到2025年年底,我市社区慈善基金覆盖率将至少达到60%以上。

  市慈善会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4A级慈善组织,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出台了《宜兴市慈善会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了社区慈善基金实行“双重管理体系”:市慈善会承担主体责任,统一管理基金账户;设立基金的基层组织需成立基金管委会,吸纳政府代表、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多元主体,配合慈善组织做好社区慈善基金的管理使用。同时在基金使用方向上,将坚持民生导向,精准聚焦特殊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救助援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服务等帮扶服务,对政府现有救助政策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补充性救助,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救助,以及提供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服务,既补充政府救助政策的覆盖盲区,又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应急保障。此次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制度空白,标志着我市社区慈善基金进入了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下阶段市民政局将统筹推进全市社区慈善基金建设,加强对城乡社区慈善基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发挥社区慈善基金在改善民生、整合公益资源、拓宽资金渠道、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作用,构建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社区运作的城乡社区慈善发展新格局,利用“善资源”撬动“大治理”,汇聚“小资金”温暖“大民生”,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