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迎来多项利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传来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2025年5月1日起,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这两项政策在宜兴地区同步适用,为我市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5月7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525%和3.075%。以一笔金额10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额约为4136元,调整后约为4003元,每月减少约133元,一年可省利息约1596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4.76万元。本次利率调整从2025年5月8日起正式生效,新发放贷款直接执行新利率,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调整。
日前,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此次调整取消了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的规定。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的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升至150万元。这意味着,许多原本因公积金缴存年限短或余额不足而贷款受限的职工家庭,如今能够申请到更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大大减轻购房资金压力。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并取以下限额标准的最低值:房屋总价扣除规定首付款资金后的剩余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按照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此外,符合相关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还可额外增加20万元,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如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改善型住宅(高品质住宅等)的;本市户籍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符合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在宜兴购买自住住房的。其中,我市的“陶都英才”可参照“太湖人才计划”分类标准,同步享受前述优惠政策。若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为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50万元的基础上叠加两个20万元,达到190万元。在公积金运行无重大变化情况下,本次贷款额度和条件调整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施行期限届满后,若发布新政,则按新政执行;未发布新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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