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东山西路66号
联系方式:0510-81729811
二、执法权限
负责宜兴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不含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的行政处罚)。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