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2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7 月 2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张渚分局
联系方式: 8730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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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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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兴市调速电机厂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宜兴市张渚镇祝陵村 |
320282101005JB00382 |
1104.9/9132 |
工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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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7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