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保障栏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 014046317/2025-04536 | 生成日期 | 2025-08-04 | 公开日期 | 2025-08-04 |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国土资源、能源 | 主题(二) | 土地 | 体裁 | 其他 | |
| 关键词 | 经济,收费,行政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行政事务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 |||||
不动产登记费
征收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苏财综〔2016〕74号,苏价服〔2016〕246号,苏发改服价发〔2018〕1348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苏财综〔2019〕35号,苏财综〔2019〕38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收费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自2019年7月1日起,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免征。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