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通知公告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部署安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以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造提升项目两类,有高效节水灌溉内容的可叠加相应建设任务。
二、项目条件和建设要求
入库项目应符合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并与本地国土空间规划、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重点在资源环境承载
能力强、能够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严格限制在生
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区域等开展建设。项目区内农田应相对集中连片,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项目区提供保障的道路交通、灌溉骨干工程等
基础设施。
项目以镇(街道)人民政府为主体,支持镇(街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择。对现状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的田块,如确需建设的,需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建成后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储备区的承诺。改造提升项目优先选择2018年(含)之前年度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标准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标准的高标准农田。
三、项目规模和投资标准
新建项目单个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亩,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单个地块相对连片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入库。
项目投资标准按《关于调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4〕50 号)精神执行,新建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亩均财政投入标准2350元,结合高标准农田安排的高效节水灌溉亩均财政投资增加1000元。我市除中央补助外,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鼓励各镇(街道)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
四、建设标准和主要内容
以“一平”“两通”“三提升”为基本标准,以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为核心标准,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灌排设施、田块整治、耕地质量、田间道路等配套措施建设。坚持旱、涝、渍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高效节水灌溉优先在需求迫切地区、有集中规模经营主体的项目区内实施。
五、入库项目和规划设计
各镇(街道)应将项目入库名录和建议书于9月28日前签字盖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管理科。
各镇(街道)要抓紧组织开展入库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按程序优选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做好项目现场勘测、规划布局、工程设计等工作。要充分征求项目村级组织等意见,邀请项目区受益主体代表参与规划设计,全面提升项目规划设计质量。
联系人:吴姻如,0510-87951079。
附件: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名录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