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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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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频次上限
宜兴市统计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5-10-13 14:54:33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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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2025
年度
1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
1
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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