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频次上限
宜兴市统计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5-10-13 14:54:33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

2025年度

1

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