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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宜兴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25-10-13 14:55:5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压紧压实各地各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约束要求,进一步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无锡市统计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二、执法检查目标

2025年,要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认真贯彻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努力形成执法检查“全覆盖”,坚决杜绝“零执法”和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增强发现和查处统计造假能力,通过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三、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数据失实、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3.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

4.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5.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6.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

7.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情况;

8.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指标

1.检查对象:在统的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企业。

2.检查指标: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服务业营业收入等。被抽取的检查单位涉及多个检查指标的,应全覆盖检查到位。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报告期:2025年当期数据。

2.检查方式:

(1)市级执法检查:5月至10月,市统计局结合实际情况,抽取3个板块各15个统计调查对象分批开展执法检查。

(2)联合执法检查:8月至10月,市统计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等平台执法信息录入,并在国家统计局平台上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谋划部署、亲自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进度和质量,确保年度执法检查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综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动加强与纪委、市场监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统计监督合力。

(三)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动态管理,对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检查信息。加强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优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