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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华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官林镇  发布时间:2025-12-10 14:22:59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GLJYK2025ZJ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色华庭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汇丰源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5部原电梯拆除和5部电梯采购、安装并调试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89.47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期:供货、安装调试30日历天/台验收周期15日历天/台

2.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且通过当地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 取得电梯监检报告及电梯使用登记标志。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电梯品牌:上海三菱,杭州西奥,巨人通力,蒂升电梯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12 10日~2025年 1215 日 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4: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宜兴市新街街道新村路5号2楼) 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20257月至2025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⑦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⑧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代理商需提供)或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需提供)复印件;⑨投标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人民币:仟元整。(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打入以下账户,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缴纳投标单位的名称以及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无锡宜兴支行营业室  

账 号: 1103028819201660253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 19 90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并严格遵守大楼的规章制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7月至2025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⑦ 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代理商需提供)或制造商资格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需提供)⑧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12 10 日至2025年1215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汇丰源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女士

电  话: 13812561619 

招标代理机构: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向女士    

地      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新村路5号2楼          

电   话:18251554629    

2025年1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