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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6-03-13 15:42:27   浏览(

  补助对象

  自2025年3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政策实施后生育的方可申请)。

  补助标准

  申请人生育当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3倍。

  注:

  1、多胞胎与单胞胎享受同等加发标准,均为3倍。

  2、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个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

  申领时限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办理方式

  “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