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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庄规划(2026-2035年)批前公示

来源:丁蜀镇    日期:2026-04-09 16:28:49    浏览次数:

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庄规划(2026-2035年)批前公示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丁蜀镇川埠村村庄建设,特编制《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庄规划(2026-2035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将《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庄规划(2026-2035年)》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

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参考依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10日

公示方式: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xing.gov.cn/dsz)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委公示栏

联系方式:镇-0510 87401892   村-0510 87491038

联系地址: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

宜兴市丁蜀镇川埠村村民委员会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川埠行政村位于丁蜀镇的西北部。西至张渚镇,南邻任墅村,东靠丁蜀镇区,北接查林村。

本次规划范围为川埠村村域范围,总面积1925.04公顷。

2、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通过)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修正版)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2)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自然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 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 号);

《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

(3)技术标准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5年版)

《无锡市乡村深化工作操作指南(试行)》

(4)相关规划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江苏省生态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宜兴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版)》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0—2035 年。

  4、规划内容

  (1)功能定位

规划定位:山隐茗香  林间禅韵。

依托现状优越的山林风光及田园景观,以山地游览、田园休闲、生态宜居为主导功能,融合禅韵、茶艺等特色元素,将整个区域打造成为一个亲近自然、享受生活的绝佳去所。

(2)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三片区”的产业空间发展结构。

一核:文旅悠闲核

两轴:沿104国道及川善公路形成的乡村发展轴

三片区:分别为山隐禅意片区、茶韵飘香片区、田园乡居片区。

(3)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1925.04公顷。至规划期末,农林用地总面积1572.0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331.81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21.23公顷

 (4)农村居民点规划

结合村庄的人居环境现状基础和自然村庄分类,因地制宜的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道路提升、绿化景观塑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二、规划图件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