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宜兴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宜兴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宜兴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数投许【2025】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1标段名称: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无锡市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内,104国道东侧,岳南路南侧,杏园路西侧,规划道路(梅潼路)北侧。
2.3工程类型:设计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体投资估算约89997.18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4.7亩,总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建设包括公共教学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生公寓、食堂、教工服务楼、学生服务中心等,并配套建设校园内看台、门卫等辅助用房,实施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化、管线、交配电等附属工程。建筑高度最高22.8m,最大跨度约40m。
2.5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811.22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
2.7设计服务期:中标且深化方案确认后6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含信息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建筑方案绿色设计审查文件、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文件、海绵城市方案设计等专项审查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天内,提供土建施工图,其他专业施工图按照甲方要求30天内提供。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2026年3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2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诚信承诺书外其余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5)联合体投标时授权委托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牵头单位人员;(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8)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30%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4月16日10时至 2026 年4月21日23时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5月8日8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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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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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宜兴市 |
地址: |
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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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14200 |
邮编: |
2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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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女士 |
联系人: |
欧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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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0-81730262 |
电话: |
15961588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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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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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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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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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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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7976413
8.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