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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X202604005-X01]查林村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时间:2026-04-28 08:00:00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查林村公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YX202604005-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查林村公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丁蜀镇人民政府【2025】18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宜兴市嘉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

2.3 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等所有工程及相关措施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3396.56㎡,其中地上13098.96㎡,地下297.60㎡。单栋建筑面积13396.56㎡一层为物业,二~六层(局部七层)为公寓;建筑高度:24.550米(室外设计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建筑层数:地上:六层局部七层,地下:局部一层。建筑层高:地上:一层层高为4.2m,二 ~六层(局部七层)每层层高为3.1m,地下:层高为5.200m。最大跨度15 m,最高高度24.550米,最高7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65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详见附件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30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单项合同价在 4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注:业绩金额以合同所注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至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其业绩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04月28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04月28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由两名及以上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来自牵头单位;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5)联合体单位下载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6投标人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4-28 08:002026-05-07 23: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05-26 08:3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建筑施工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该人员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须满足招标公告3.3.5;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建筑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建筑专业负责人可兼任。建筑施工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月~2026年4月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缴费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宜兴市嘉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查林村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宜兴市丁蜀镇东峰路1号东峰大厦3楼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8626391928 
电话:
15301531999 
传真:
 
传真:
 
邮编:
214200 
邮编:
214200 
电子邮件:
785041938@qq.com 
电子邮件:
676493502@qq.com 
项目负责人:
曹颖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7976413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