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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前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26-04-30 15:44:32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层转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联合组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财会〔2026〕4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组织制定2026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要求,宜兴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两类机构作为检查范围:一是有代理记账发票信息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无证经营机构。二是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重点检查其中有发票信息(包括代理记账、其他税务事项代办、纳税申报代办、其他税务代理四类)的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主要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执业资质、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报送情况。

  2、执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执业规范的情况。

  3、执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执业规范的情况。

  4、会计软件合规使用情况。

  5、委托单位会计及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业务逻辑一致性。

  三、检查方式

  一是机构自查。全面梳理代理记账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情况,查找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现场检查。由市财政局、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6年5月6日-15日完成自查,5月18日- 6 月5日现场检查。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4、《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

  5、国家其他财经法规制度。

  六、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检查对象要充分认识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

  3、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宜兴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510-87994941   

  宜兴市税务局联系方式:0510-80793001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510-87983708

  通讯地址:宜城街道荆溪中桥五局大院,邮编:214206  

  宜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