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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宜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发布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6-05-20 09:10:44    浏览次数: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2026年宜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对做好幼升小、小升初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据了解,2026年宜兴公办学校按施教区就近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且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同时,所有公办民办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平稳实施。

  今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我市小学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初中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小学培智教育班2个,入学年龄为6周岁,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另外,招收学前培智教育班1个,入学年龄为3—6周岁;招收培智高中职业班1个。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将依托宜兴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登记入口在“看宜兴”App),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的形式,具体操作指南通过“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民办学校招生方面,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报名我市民办学校,但只能在民办学校或相应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且限报1所。报名依托宜兴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的形式,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办法,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

  此外,租房落户我市的外来人员子女,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额情况,按照“先学区,后统筹”方式安排入学。未落户我市的外来人员子女,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视情统筹安排。多孩家庭子女入学方面,对幼子即将入学的多孩家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将安排其幼子与家中其他子女在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港澳台商、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集体户籍人员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等,参照相关精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