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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X202601008-X03]宜兴市东氿湾生态整治及产城融合项目国际科创园区商务金融办公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时间:2026-06-09 08:00:00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宜兴市东氿湾生态整治及产城融合项目(项目名称)国际科创园区商务金融办公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YX202601008-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东氿湾生态整治及产城融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行审投备[2023]6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东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际科创园区商务金融办公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国际科创园区商务金融办公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梅林片区

2.3 工程类型: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面积21.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景观及其配套工程。建安费约:23600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289.78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1.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3.4.2 其他:

①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②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明,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609800分至202606152400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7028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人:宜兴市东氿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编:214200                         邮    编:214200

(异议受理人):杨女士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510-80793925                  电    话:0510-87991906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7976413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