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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园二期工程-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6-10 16:12:20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宜兴集成电路装备产业园二期工程-试桩工程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经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290536.83元;

2.5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6 20 ,竣工日期:20268 18 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第3条资料复印件前往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711室)。

②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下列第3条资料扫描件发送(657529132@qq.com)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投标保证金;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营业执照;⑦企业资质证书;⑧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⑨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箱。 

4、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资料费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行号

交行宜兴支行

394000690018170041424

 

5、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缴纳

形式

 

不限,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以账户中成功获取到的缴纳记录为准,若有汇款回单但实际未到账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废标)

开户银行及行号

交行宜兴支行

39400069001817004142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6 17 下午300分,地点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宜兴市文庄路16号)二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标时资格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年12月-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1)除上述第⑥、⑦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6 10 20266 15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宜兴市经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073206

质疑受理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10-87073206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510-68660879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卓易科技大厦B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经开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6610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10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A×35%+B×45%+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浮率Δ取值范围为:8%、9%、10%,在开标时由甲方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甲方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6%、97%(甲方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规定范围内是指:

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2评标价≥所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

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只有一家时,B值和C值均取该评标价;没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时,本工程流标。

(二)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三、定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