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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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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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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制造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北路 1139 号 |
江苏天钧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优乐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北路1139号,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租用江苏天钧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对位于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28-2号的现有项目进行整体搬迁,利旧部分设备并购置搅拌焊工作站、FDS工作站、CNC工作站、CMT工作站、气密性检测设备、电热鼓风干燥线、打磨房、激光焊接机、氩弧焊机、锯切机、激光打码机、氩气储罐(含热交换器)、空气压缩机、冷干机、空气储气罐、半自动压铆机工作站、自动涂胶机工作站、拉铆工作站、自动牙套安装工作站、电阻焊工作站、干冰清洗工作站、超声波清洗工作站、手动攻丝机工作站、半自动锁螺丝工作站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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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新建工程项目(二期)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兴北路101号 |
宜兴铭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兴北路101号,拟投资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购置活性焦再生装置等设备,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焦进行再生处理循环利用,原有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保持不变(5万吨/天)。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按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设置1个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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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安防监控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 6 号 |
江苏中康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6号,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收购宜兴市普天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视公司”)的生产设备、环保手续、产能资源及配套设施权属,并租用普天视公司位于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6号的闲置厂房,利用普天视公司的喷塑流水线、水性喷漆房、装配流水线等现有生产设备,同时新增打磨机等主辅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套的智能安防监控器材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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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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