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2026年6月12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来源: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6-12 16:19:52   [ ]   浏览次数:

2026612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制造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北路 1139

江苏天钧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优乐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北路1139号,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租用江苏天钧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对位于宜兴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28-2号的现有项目进行整体搬迁,利旧部分设备并购置搅拌焊工作站、FDS工作站、CNC工作站、CMT工作站、气密性检测设备、电热鼓风干燥线、打磨房、激光焊接机、氩弧焊机、锯切机、激光打码机、氩气储罐(含热交换器)、空气压缩机、冷干机、空气储气罐、半自动压铆机工作站、自动涂胶机工作站、拉铆工作站、自动牙套安装工作站、电阻焊工作站、干冰清洗工作站、超声波清洗工作站、手动攻丝机工作站、半自动锁螺丝工作站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2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铭都工业污水厂新建工程项目(二期)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兴北路101

宜兴铭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兴北路101号,拟投资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购置活性焦再生装置等设备,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焦进行再生处理循环利用,原有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保持不变(5万吨/天)。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按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设置1个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3

智能安防监控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 6

江苏中康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6号,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收购宜兴市普天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视公司”)的生产设备、环保手续、产能资源及配套设施权属,并租用普天视公司位于宜兴市新庄街道新北路6号的闲置厂房,利用普天视公司的喷塑流水线、水性喷漆房、装配流水线等现有生产设备,同时新增打磨机等主辅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万套的智能安防监控器材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电话:0510-87121316

邮箱:530237927@qq.com

公开时间:202661220266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