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两项购房新政
| 索引号 | 014046317/2026-03605 | 生成日期 | 2026-06-24 | 公开日期 | 2026-06-24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才工作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人才,补助,文件 | 分类词 | 工资,文秘工作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况 |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宜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关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两项购房新政,以资金帮扶与流程规范并举,一方面集聚留住各类人才,夯实城市发展人才根基,另一方面精准保障刚需改善群体住房需求,持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助力宜居宜兴建设。两项新政有效期均至今年9月30日,不可同时使用。 | ||||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宜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关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两项购房新政,以资金帮扶与流程规范并举,一方面集聚留住各类人才,夯实城市发展人才根基,另一方面精准保障刚需改善群体住房需求,持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助力宜居宜兴建设。两项新政有效期均至今年9月30日,不可同时使用。
此次推出的《关于支持各类人才在宜发展给予购房补贴的通知》,覆盖范围包括大专、高级工及以上多层次人才,补贴资金最高可达40万元,可直接抵扣购房首付款,切实降低人才置业资金门槛。该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划定三项准入标准:一是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是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仅限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纳入;二是申请人宜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已满三个月;三是申请人家庭在宜兴名下无房产,已婚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在补贴标准上,新政结合人才层级实行差异化补贴,资金一次性兑现:博士补贴40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及以上补贴25万元,本科、技师补贴12万元,大专、高级工补贴8万元。申请人可通过农业银行App“2026宜兴市人才房票和购房资助”模块线上提交资格申请,经市民政、不动产登记、人社、税务、人才办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后获取人才房票,购房时交由房企核验,直接抵扣房款及首付。申请需提交身份证件、学历技能资质、婚姻证明、参保证明、住房信息证明及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需注意的是,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一人一房一票,仅限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现、转让、赠与;人才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逾期房票自动失效,使用房票后退房不得重复申请,且需退回补贴资金。政策发布前已网签、后撤网重签同一房源,不予享受补贴;已办理网签未办证房源,视作名下有房产;享受补贴房源产权办理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违者需退回补贴。本次人才房票首批推出300套,实行先到先得、分批投放规则,已享受宜兴过往人才购房政策、使用征收房票购房、申请改善家庭购房资助的人员,不得申领本次人才购房补贴。
同步出台的《关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通知》,精准帮扶刚需住房改善家庭,提质居住条件,购房资助最高20万元。资助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准入条件清晰规范:申请人家庭名下无房产,或仅拥有一套75平方米及以下住宅;非宜兴户籍申请人,满足宜兴居住证满三个月,或社保累计缴纳三个月且申请时正常在缴即可申请。已婚申请人配偶须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非本地户籍,一方达标即可提交申请。其中,资助标准为房源备案购房款的15%,单笔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资金可抵扣购房款,不可抵扣首付款,仅限购买官方房源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申请人通过农业银行App专属模块线上申请,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身份、婚姻、住房、社保或居住证材料,住房信息需为一个月内查询出具。市公安、税务、民政、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核,同一申请人申请驳回累计5次将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发放购房资助资格凭证,凭证有效期至今年9月30日。
在凭证使用环节,房企核验资格凭证后签订现房认购协议,明确购房资助相关权责,申请人足额缴纳首付后办理现房网签,网签合同需注明:出售资助住房或另行购房,须全额无息返还资助款。完成网签后,申请人前往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签署相关资助及反担保协议,办结不动产登记及首押登记后,资助款项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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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