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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卫计委 时间:2016-09-05 21:54:4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2752 生成日期 2016-09-05 公开日期 2016-09-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预算,资金 分类词 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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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第二部分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宜兴市卫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卫生人才培养、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卫生收费进行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的执行与会计法的实施。

(四)、制订全市农村初级保健和妇幼卫生及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预防保健网的巩固发展,做好初级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实施。

(五)、参与制订全市传染疾病、慢性非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公共卫生等疾病和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和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处理重大疫情暴发事件。

(六)、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食品、职业、环境、化妆品、消杀用品、放射防护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协调、指导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

(八)、负责卫生系统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和积极发展中医事业。

(十)、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宜兴市卫生局内设机构为7个,即:党政办公室、医政科(挂“中医科”牌子)、基层卫生与疾病控制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监察与法制科、爱卫工作科。

我局现有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42家,卫生人员8253人(公务员28人,事业编制人员3882人、非编合同制人员3543人、乡村医生800人)。其中:卫生单位10家,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皮肤病防治所、红十字会血站、卫校、医学会、宜城预防保健所、机关公费门诊、牙病防治所;未改制医疗单位7家,分别为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肿瘤医院、官林医院、和桥医院、徐舍医院。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重新调整了参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14家医院的门诊诊察费及相关收费标准,为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奠定基础。二是区域医疗联合体正式启动。分别成立了以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为核心,以官林医院、官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桥医院、和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效能,为下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奠定了良好的结构基础。三是对口协作帮扶持续深化。全年共下派市级医疗机构医生78名,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有效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对外与陕西、青海、新疆等地区医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

2、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代表无锡市接受了省级考核,并获得了高度肯定。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传染病监测、艾滋病初筛、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登记、疫苗接种、慢性病管理、学生体检等多项工作全面超标准完成,查螺灭螺工作通过省级血防重点项目验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顺利完成,农村和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达100%。皮防、牙防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性病、麻风病监测不断规范,美沙酮门诊运行良好,儿童龋齿填充和窝沟封闭项目积极开展,学校覆盖率达64%。二是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顺利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移交。积极开展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集中整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执法行动年活动等工作,有力推进依法行政,2015年市卫生监督所荣获省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市卫生局被评为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三是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水平不断提高,新增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和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四是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加强。精心编印应急方案、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全员培训,开展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全年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日常风险评估52期,完成“陶艺节”等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任务41起。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以等级医院创建为抓手,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继续以三级医院的评审标准为指针,狠抓医院的精细化管理。第二人民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复评,十里牌医院通过了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评审。红塔医院等医院以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细则为指引,狠抓医院的内涵建设。二是以重点专科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医院新一轮整体发展。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和肿瘤科已通过省级重点专科的现场评审,急危重症病人和三、四级手术所占比例以及抗菌药物使用比例等各类指标不断优化,继续保持全国县级综合医院综合实力前三名的地位。市中医院中西医儿科通过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中期评估,同时启动脑病科创建无锡市重点专科等相关工作。二院、肿瘤医院、十里牌医院等6个医院申报了11个无锡市特色专科。三是以合理用药管理为切入点,持续改进医院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了我市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功能辅助类药物及中药注射剂的应用管理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工作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中有不同程度的推进,临床药师的药学查房已成常态。四是以完善中医药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市中医医院充分发挥区域内的中医龙头作用,将中医临床路径扩大到17个专业,33个病种;遴选出中药品规95个,大力推行中医优势病种;启动了我市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0%的服务站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成功申报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诊疗(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获批专项资金;全市0-3周岁婴幼儿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达到35%。五是以提高患者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房覆盖率达90%以上,初步建立护士分层次能级管理体系与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

2015年,全市医院门(急)诊达365.85万人次,住院达16.47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3%和4.4%。全年无偿献血1.79万人次,累计向临床提供安全血液532万毫升。

4、基层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一是基层卫生服务网底不断筑牢。2015年,高标准建成省示范村卫生室3个、无锡市特色科室1个、省级特色科室2个,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基药采购目录扩展至757个品规,宜兴药业公司、苏欣药业公司认真做好药品衔接调剂工作,确保及时配送到位,居民用药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经过多方协调,逐步提高在职乡村医生和退休乡村医生待遇,理顺在职乡村医生社保金缴纳办法,基层医疗队伍得到稳定。全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门诊149.6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中心和服务站门诊均次费用分别为79元和47元,群众就诊费用明显减少;实施重点人群服务签约率97.7%,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二是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深入。2015年官林、和桥、万石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受到全国爱卫会通报表扬。30个省卫生村通过省级考核,频获上级专家的好评。湖㳇镇深氧健身公园和丁蜀镇青龙河广场人口健康公园投入使用,建成健康步道9条。完成省级生态改厕300座,农村改厕工作获得省卫计委的高度评价。

5、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红十字会血站、120急救指挥中心、周铁医院、十里牌医院等卫生重大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奠基,异地新建的高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建成投用。二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2015年共招录医卫类工作人员250多名。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现有省“双创人才”博士计划1人、第四期“333工程”科研人才3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3人。三是卫生科教研能力大幅提升。市人民医院升格为江苏大学宜兴临床医学院,新增苏州大学硕士生培养点1个。医学会累计举办学术会议及学习班36期,培训超4000人次。全年共获得国家、省、市科研项目立项13个,省、市、县科技奖8个,市民生项目1项,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四是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一期)及“银医通”项目进展顺利。健康档案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无缝对接,社区机构医保、新农合结算实现全覆盖。五是党风行风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为卫生计生发展提供纪律保证。以纪念“5·12”国际护士节为契机,开展四个“十佳”评选活动,以先进为引领弘扬行业正气;开展诗歌作品征集和朗诵比赛,拍摄行业宣传片和体现医护人员情感历程的专题片,进一步提升积极向上的行业形象。

 

第二部分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100.5 KB)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374.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96.6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要求下属医院、卫生单位等非预算单位作为独立机构编报决算报表,本年度根据财政要求,决算单位数需与预算单位数相匹配,下属单位参与财政决算报表编制,由局机关统一编报。其中:

(一)收入总计12374.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97.5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410.6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两年统计口径不同,本年度收入含财政对卫生系统内下属事业单位的补助。

2.其他收入77.1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我局取得的非税收入和由改制经费承担的退休人员房改补贴及内退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   14.02万元,减少15.3%。主要原因是改制单位退休人员比上年度少,内退人员逐年减少。

(二)支出总计12374.7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2.17万元,增长238.6%;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金额不同。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2163.89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全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及相关项目有序开展,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医教研项目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191.97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本年度支出含财政对卫生系统内下属事业单位的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7.08万元,主要是2014年度改制单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调整后单位补缴部分财政补贴。

4.其他支出(类)156.53万元,主要是物价对人民医院罚没收入的返还款。上年度没有此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本年收入合计1237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97.58万元,占99.37%;其他收入77.19万元,占0.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本年支出合计1237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95万元,占10.67%;项目支出11053.83万元,占89.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297.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10.6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两年统计口径不同,本年度收入含财政对卫生系统内下属事业单位的补助。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229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10.6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两年统计口径不同,本年度收入含财政对卫生系统内下属事业单位的补助。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6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按实际项目开展人数进行年内追加经费补助的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如两癌筛查、免费婚检等;2015年度应上级要求追加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有一名行政退休干部逝世,追加抚恤金15.27万元。

2.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骨髓库专项补助资金2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2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9万元。

4. 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据含2014年度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和2015年度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资金预拨款,在预算下达后根据实际业务量由财政考核后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情况对2015年度资金进行预拨。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到上级指标经费10万元,用于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经费。

7. 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预算为预拨数,年末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后追加经费。

8. 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皮防所开展的美沙酮门诊和麻风病防治项目列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项)统计。

10.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375万元,支出决算为41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考核结算支出由2016年1月发现,在编报决算之后。

11.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30万元,支出决算为95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按年内实际开展业务量结算,通常预算偏低。

12. 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到上级专项补助经费。

13.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官林医院补助经费。

14. 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中医专项经费270万元。

15.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有上级指标文件3万元,用于中医专科建设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1.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2014年度退休人员住房补贴13.5万元。

(四)其他支出(类)支出

1.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物价对人民医院罚没收入的返还款,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10.6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两年统计口径不同,本年度收入含财政对卫生系统内下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6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存在按实际项目开展人数进行年内追加经费补助的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如两癌筛查、免费婚检等;2015年度应上级要求追加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38%;公务接待费支出9.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9.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出国任务为上级红十字会要求,年初无预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台湾的相关路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8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尽量减少公车使用,提倡机关人员绿色出行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保险费、维修维护费及汽油费。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9.56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例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简化公务接待,杜绝公款吃喝现象。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医疗质量控制、人事招考工作外请考官住宿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850人次。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62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51万元,其中局机关基本支出定额为50.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2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应财政要求压缩人员经费,且本年度无新增人员。其余部分为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指反映卫生、中医部门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采供血机构(项)、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反映卫生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