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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
来源:市卫计委 时间:2017-04-20 09:10:5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1664 生成日期 2017-04-20 公开日期 2017-04-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预算,决算,资金 分类词 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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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

预算绩效自评价报告

 

按照《宜兴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9年,国家、省相继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明确了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在2015年,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卫基层〔201510号),我市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水平,确保年内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6年初,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委特制定《宜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6年版)》,旨在规范项目执行,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质高效、顺利完成,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全年,项目实施扎实有力推进。截至2016年底,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24410份,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为90.92%。开展健康宣传活动171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661场。完成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0.22万人次,接种率99.35%,全年完成应急免疫135人次,有效的遏制了疫情的扩散。全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9.83%,新生儿访视率91.37%,儿童入园体检率100%,视力筛查率85.59%。全市孕产妇早孕建卡率、产前5次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管理指标要求。规范有序推进老年人体检工作,全市完成老年人体检124554人,体检率为65.08%。高血压规范管理率74.39%,糖尿病规范管理率76.18%,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和规范服药率保持在9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100%。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巡查4445户次,上报各类卫生监督协管信息54条。规范开展65岁以上老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项目指标要求。全市累计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病患者5232人,检出率为4.13‰,管理率94%,抽查患者病情稳定率9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3〕5号)、《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14版)》、《宜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6年版)》文件精神,我委在2016年进行了4次季度考核,考核对象为承担项目任务具体实施的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管理的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原则上按照“月度预拨、年度结算”的办法下达,每月末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年终根据项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绩效考核标准,总分达到95分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结算考核经费;考核成绩在90-94分之间的,补助系数按照0.98计算;考核成绩在85-89分之间的,补助系数按照0.95计算;考核成绩在80-84分之间的,补助系数按照0.92计算;考核为不合格的,补助系数为实际质量得分折合百分比。根据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情况,对考核优秀及项目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1.项目经费=项目实际完成数量×经费标准×补助系数。

2.奖励经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设定奖励经费,对考核成绩突出的项目实施单位予以适当奖励

本年度实际到位资金6475万元,项目资金3055万元,基本人员经费3420万元。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数量和质量绩效考核拨付2914.97万元,其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12类项目资金合计2902.14万元,项目资料印刷费12.83万元。根据项目考核办法,对考核优异的单位予以奖励,12家单位共奖励110万元,对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五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十点单位进行补助50万元。

三、绩效自评价得分

2016年,我委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无锡市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管理力度,强化组织领导,规范资金使用,注重管理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狠抓绩效考核,具体自评价得分及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

2015年底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值是在估算人口的基础上按照项目评价指标确定,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在,人口数值逐步确定,所以造成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相差过大。但按照无锡年初下发的绩效考核目标,我市还是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项目管理成效

(一)项目组织管理明显加强

2016年,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健全管理组织和实施团队,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项目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各单位不断强化了对项目工作重要性认识,积极查找自身工作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借鉴经验,积极整改。部分单位积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各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不断规范

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总体情况良好,进行专账核算,对拨付的专项资金基本能按规定使用,多数单位资金支出率基本达到要求,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改善。在2016年省级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考核中,太华中心、湖㳇中心资金管理工作细致认真,资料台帐齐全,表现良好,较好地完成了迎检任务。

(三)项目实施扎实有力推进

   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项目上,各单位紧紧围绕档案真实性、规范性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档案建档、完善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建档率、档案更新率和合格率。全市各单位接种资质与人员配备规范;上墙公示及现场告示标牌完整规范,疫苗冷链及注射器管理均符合规范要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不断完善,育苗通APP与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对儿保门诊的管理,儿童常规保健服务不断规范,绝大多数单位能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规范做好系统管理体检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运行顺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产科医院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及时传递信息;同时也加强了各期追访服务及信息核对,孕产妇在册管理的人数大幅度提高,服务内涵得到不断提升。全市各单位对于突发疫情、聚集性疫情敏感性有所增强,能积极指导辖区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晨检、消杀、因病缺课监测、健康宣教等工作,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项目组织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组织管理薄弱,任务落实明确督导考核不到位还有部分项目实施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通,导致项目进度滞后,质量不高。专业机构的个别项目工作督导组日常管理督导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得力,实效性不强。

(二)部分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人员费用占比较高;二是列支依据充分性、原始凭证关联性和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每个单位或多或少存在附件不完整、资金分配不规范之类的情况;三是会计核算口径需进一步明确,很多单位将参与基本公卫工作的医疗和后勤人员费用列入“医疗支出”科目核算;四是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在区中心医院较为突出。

(三)项目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居民电子健康建档方面。部分单位项目实施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职的情况普遍存在,导致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不高。

2.健康教育方面。一些单位公众咨询活动流于形式,健教主题宣传活动资料简单,健教宣传片播放记录不全,健教讲座资料不全,未按照要求开展。

3.预防接种方面。个别单位人员资质不符要求,存在未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接种现象。家长学校听课率及育苗通APP安装率有待提高,2周岁以下儿童家长APP安装率为37%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方面。新生儿访视仍为薄弱环节,访视的规范性仍有待提高,新生儿访视时间滞后。体格检查规范性不够,儿童体检简单粗糙,存在不使用诊查床,听性行为观察检查、心理行为筛查等检查开展不全,儿童视力的检查不规范现象。高危新生儿、体弱儿管理不到位,存在漏查、漏报情况,部分单位对高危新生儿、Ⅱ、Ⅲ类体弱儿截留,不按要求转诊或转诊不全,随访工作未切实开展。

5.孕产妇健康管理方面。新婚夫妇数、计划怀孕数等基础数据普遍不掌握,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未落实到位,保健覆盖率、早孕建卡率得不到有效提高。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方面。部分单位对辖区内老年人体检组织力度不够,年度计划性不强,或是纸质档案录入系统迟缓,造成系统统计体检率不高。

7.慢性病管理方面。部分单位面对面随访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系统随访存在空缺项目,对纳入慢性病管理的患者没有按规范要求开展随访和评估,健康指导干预、健康体检等未落实,转诊工作不到位,自我核查工作未扎实开展。

8.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方面。精防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少数单位未开展疑似人员的筛查工作、新增患者建档工作缓慢,患者基础信息不完善,随访工作不仔细且存在笔头随访现象。

9.传染病管理方面。部分单位领导对传染病管理自查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纸质门诊日志登记不规范,门诊日志的项目设置不规范,登记时缺项较多,如万石中心;少数单位存在传染病报告漏报、迟报、不完整、不一致等现象;还普遍存在散发传染病疫情规范化处置不到位,肠道门诊设置欠规范等问题。

10.卫生监督协管方面。大部分单位不能保证协管员专职开展工作,兼职现象普遍,力量薄弱。与监督所信息沟通共享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现象,导致协管发现的问题单位监督检查成效不高。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方面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质量不高,对本单位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重视与督导不够,体质辨识完全依赖电脑计算,未将面对面问诊工作落到实处。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方面。部分单位筛查的村级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数量没有达到要求;个别单位随访在治结核病患者还存在不能达到规定的频次现象;少数单位结核病患者管理本、随访记录表与治疗管理卡相关资料记录还存在漏填、缺项等问题。

六、下阶段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公共卫生工作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持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整改落实,完善台帐资料,将项目各项工作做实做优。   

(一)严格落实项目督导整改。各单位要对照项目指标要求,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特别是针对督导中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工作数量足、质量优。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项目技术指导按照省、市检查意见,加强项目督导,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切实推进项目工作质量持续提高

(二)优化落实项目绩效考核。各单位要结合项目工作开展的实际,完善考核机制,不断优化绩效考核方案,量化并形成项目服务标准工作量,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手段,落实奖优罚劣,调动项目实施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三)持续提高整体服务能力。要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项目管理和服务机制的创新,深入推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综合防治管理模式和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工作,扎实开展全体职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单位综合服务能力,对服务对象开展连续、动态、综合、优质的健康管理。

(四)不断增强居民项目服务获得感。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探索符合实际、具有实效的分类宣传方式,让居民全面了解和掌握自己能够享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动接受服务,配合项目开展,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感受度。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