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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卫计委 时间:2017-08-03 21:56:1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677 生成日期 2017-08-03 公开日期 2017-08-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预算,决算,财务,资金,医疗 分类词 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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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医疗、计生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及院前急救的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负责指导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健全完善我市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药品增补目录,具体负责在省招标平台上遴选、采购基本药物,并统一组织配送。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规范避孕药具管理。

(十)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科医师、专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卫生援助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各级各类卫生、健康组织(单位)创建。

(十三)编制市财政拨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收费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中心,以推进综合医改和打造“健康宜兴”为关键,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宗旨,做强服务体系,做活运行机制,做优服务质量,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坚持6个“围绕”:

(一)围绕关键环节做文章,着力实现医改工作深度发展。全系统要集中精力,紧密联系宜兴实际,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市医改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下功夫。根据前阶段无锡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出台的关于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性运作,以此领导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切实体现医务人员劳动技术价值,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医联体建设覆盖面,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继续推行家庭医生健康签约服务,完善基层绩效工资制度,综合运用医保、价格等方面的引导措施,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科学就医秩序。三是要在智慧健康建设上下功夫。在全面总结“银医通”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继续加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力度,做好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二期)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医疗、公卫、计生的信息互通共享,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围绕质量安全下功夫,着力实现医疗服务满意发展。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始终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作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工作核心。一是持续开展医疗质量管理。继续依托无锡市权威质控中心,发挥我市八个质控组织的作用,双管齐下加强我市质控工作;继续开展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力促解决质量管理后进单位的突出问题。同时以《无锡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安排(2015-2017年)》为标准,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进一步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MDT),开设日间病房并不断扩展病种。继续开展抗菌素、辅助类药物及中药注射剂的专项整治。着力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努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基本医疗,鼓励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项目,尽最大可能有序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继续鼓励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医疗,加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尽力争创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无锡市“特色科室”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打破原有“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研究制定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业务增量与员工待遇紧密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有力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生动力。三是继续开展等级医院和重点专科的创建工作。市中医医院要对照三级中医院评审标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力争高分通过三级乙等中医院的新一周期评审;官林和张渚医院要继续对照评审标准,争取早日通过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现场评审。同时,二级以上医院要积极开展省级和无锡市重点专科的创建,争取2017年新增省级重点专科2-3个,无锡市重点专科3-5个;继续开展无锡市特色专科和宜兴市重点专科的创建与评审,以创建促发展,努力提升我市专科医疗服务水平。

(三)围绕健康优先求实效,着力实现公卫工作普惠发展。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从国家层面看,再次将公共卫生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一是继续抓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指导机构整合,推进妇幼保健院规划建设,全面建设省级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及标准化产科。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充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梯次有序的人才队伍。二是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全面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位一体”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注重项目成效和考核结果运用,全面完成省和无锡市项目指标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有序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做好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加大结核病防控和艾滋病防治重点人群的干预力度,扎实推进血防综合灭螺工程建设。要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确保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切实加强第二类疫苗采供管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高皮防、牙防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全面实施综合卫生监管新模式,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将机构监管向质量监管延伸。严格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继续抓好预防接种专项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五是不断规范实施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爱婴医院、两禁止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动态管理,推进产科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探索建立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救治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妇幼卫生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六是切实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水平。继续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修订完善各项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适时启动卫生应急综合规范县(市)的创建工作。

(四)围绕优质服务施举措,着力实现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计划生育工作正在步入转型转轨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今后计生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围绕促进家庭能力发展、提升家庭健康素养和建设幸福和谐家庭,全面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一要一以贯之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把全面两孩政策贯彻实施好始终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全市计生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要以倡导文明婚育、传播健康知识、弘扬家庭美德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要以推进信息互联共享、方便群众办事办证为工作导向,不断改革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要以让符合条件的群众“生的起、生得出、生得好”为根本追求,落实政策配套措施,加强生育全程服务。二要一如既往关怀好计生特殊家庭。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多方面扶助关怀工作,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机制。做好经济扶助,完善市级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探索对有再生育条件和意愿的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相关辅助生殖技术的经济扶持;做好医疗保障,完善住院护工保险制度;做好社会关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结对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服务。三要一着不让夯实好计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努力使目标人群应检尽检和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加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服务,重视药具不良反应,进一步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和有效率;着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镇级基本覆盖、一平台一特色”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实做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设立和互转、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提升等国家规定的重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和效果;切实稳定和加强基层网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口统计信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五)围绕科技人才出实招,着力实现卫计事业持续发展。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显现。我们要分析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采取新措施,全面推进新时期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卫生科研,有力推广适宜技术。要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的作用,领认卫生科技项目,开展科研活动,并能不断取得科研成果。要尽快启动宜兴市卫生计生学科带头人的教育培养工作,市级医院在新一年中要在省级新技术引进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二是严格招录程序,积极引进卫生人才。要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科学拟定招录简章,严格招录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录用毕业生,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做好人才的更新与储备。同时,科学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激励政策,加快出台《市卫计委关于深化“陶都英才”工程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实施细则》,并优化人才结构,着力建设一支规模相当、服务优良,适应我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人才队伍。三是广泛开展交流,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医学会举办学术活动的层次,依托各类学术讲座、医学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储备。鼓励更多的优秀医疗技术人员参加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内外著名的医疗机构进修培训。四是创新政策措施,优化社区人才队伍。抓紧制定出台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尽快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编率不高、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此外,要会同编办、人社等部门抓紧启动卫生机构重新核编工作,消除卫生计生人才的招录障碍。要继续完善岗位设置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六)围绕风清气正谋抓手,着力实现卫计行业健康发展。抓党风廉政建设,抓行风建设,这些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就是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营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卫计队伍,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一是要绷紧“清正廉洁”之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紧密结合卫计系统实际,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卫计委“五条禁令”,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制度约束为重点,持续推进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人群,严抓严管,持续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让好作风真正入脑入心,切实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同时畅通监督渠道,把党组织的监督、纪检和行政部门的监督、媒体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二是弘扬“为民服务”之风,突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继续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强化全系统的服务意识。规范诊疗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全力打造“诊前咨询、诊中畅通、诊后随访”于一体的方便、快捷、高效的绿色诊疗通道。不断健全和完善医务工作者的医德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夯实“行业文化”之基,开展主题活动,扩大行业影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文化建设,注重文化对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各种良好意识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全系统的团队意识、人文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结合“5?12国际护士节”等节点,广泛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卫生计生行业形象,提高病人满意度和社会信任度,全面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新一年中,还要快马加鞭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和桥医院等一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全力以赴做好2017年灭蟑灭蝇灭鼠先进城市创建和禁控烟工作,做好张渚、高塍、杨巷3个国家卫生镇和55个省卫生村的复审工作,全面启动省级健康社区(村)的创建,官林镇要启动省级健康镇创建。要坚定不移加快卫生信息化工作进程,快速扩大“银医通”项目在我市各大医院建设使用的覆盖面。要精益求精创造卫计系统志愿者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能力,扩大社会影响。要统筹做好无偿献血、红十字会、规划财务、老干部等其他各项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行政许可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医政科(挂“中医科”、“药政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科、爱卫工作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妇幼健康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挂“家庭发展科”牌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我委现有下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42家,卫生人员8253人(公务员28人,事业编制人员3882人、非编合同制人员3543人、乡村医生800人)。其中:卫生计生单位11家,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指导站、妇幼保健所、皮肤病防治所、红十字会血站、卫校、医学会、宜城预防保健所、机关公费门诊、牙病防治所;未改制医疗单位7家,分别为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肿瘤医院、官林医院、和桥医院、徐舍医院。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2017年度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部门编制。具体方法是依据本单位职能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适度从紧”的原则,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收支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项目测算依据见附件。

第二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2017】1号)填列。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580.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06.32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580.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470.3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47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32万元,增长0.016%。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同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部分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增加了原计生委及计划生育指导站资金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13580.36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3580.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各类医疗服务工作及相关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06.32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10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8.66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卫生与计生合并。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947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82.34万元,减少0.06%。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同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部分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580.3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70.36万元,占99.19%;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10万元,占0.81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580.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01.58万元,占30.20%;

项目支出9478.78万元,占69.80%;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80.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06.32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同时部分资金改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47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32万元,增长0.016%。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同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部分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18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2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

2.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6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万元,增长88.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防保所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经费。

4.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216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11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5.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01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7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所相关经费增加。

6.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2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加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妇幼保健所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经费。

7.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22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皮肤病防治所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经费。

9.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45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0万元,减少29.34%。主要原因是部分基本公卫项目经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10.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6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3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万元,减少23.3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调整,将中医专项经费调整到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13. 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104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新增该类款项支出。

15.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9.09%。主要原因是项目发展要求逐年提高,财政补助相应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081.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7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7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32万元,增长0.016%。主要原因是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同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部分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101.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06.6万元,比2016年增加57万元,增加22.8 %。主要原因是:卫生与计生机构合并。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0.59%;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4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7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车辆定额部分标准降低。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万元,其中,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机关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万元。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