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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市卫计委 时间:2018-04-12 15:47:2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1507 生成日期 2018-04-12 公开日期 2018-04-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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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和省妇幼健康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贯彻“大妇幼”发展理念,坚持“保安全、补短板、提质量”,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质量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 加快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巩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市妇保院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规划和立项建设。积极发挥各单位妇幼健康服务科科室功能,牵头协调相关工作。以创建省级示范基层妇幼健康门诊为抓手,巩固市级现代化妇儿保门诊建设成果,力争年内创成1家省级示范基层妇幼健康门诊建设单位并通过省级评估。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哺乳室建设,年内完成14家创建任务。

2. 加快产儿科建设发展。根据国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省、无锡市卫计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县)区为单位每千分娩量床位数不低于25张的标准要求,完善产儿科规划建设,确保每个产妇及时获得适宜的住院分娩服务。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产儿科特色科室创建,推动基层妇幼专科建设发展。逐步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开设儿科专业。继续推进产科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新增完成2家标准化建设,巩固爱婴医院成果,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率达100%

3. 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总结联合体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不断完善服务模式,做好联合体内部需求和供给对接,推进市妇保院与基层合作单位妇幼健康服务纵向联合工作,确定可操作、可考核、可实现的建设目标,建立进展情况动态跟踪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制度,确保联合体工作取得实效。

二、努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4.进一步规范全市高危孕产妇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和《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修订《宜兴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方案》,根据无锡市要求启动实施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高危孕产妇管理中的职责和服务内容,筑牢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网络,完善报告和联合救治机制,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5.进一步规范全市高危儿童管理。根据省、无锡市高危儿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宜兴市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规范体弱儿和高危儿的专案管理,完善高危儿分级管理和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管理职能和服务内容,强化干预和随访,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水平,确保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6.提升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巩固产科标准化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房屋设置、设备配备和服务流程,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能力;依托产科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疑难、危急重症临床诊治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分娩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掌握控制剖宫产率,科学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7.提升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妇幼人才引进储备,通过引进、培养、转岗、激励等举措,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等紧缺人员配备与培养。分层次落实重点培训,全面完成产儿科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考核取证工作,持续降低我市新生儿重度窒息发生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无锡市助产技术规范化培训及助产士长联席会议,推进全市助产技术同质化管理。根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联合总工会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推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意识,扎实基本功。

8. 提升妇幼健康学科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能力。积极推进科研项目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注重新技术新项目向临床应用转化,进一步发挥重点学科与人才在妇幼保健服务与科技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开展妇幼人才科研能力专题培训,提升妇幼科学技术研究和健康大数据挖掘能力,拓展科研项目范畴,鼓励妇幼管理人才申报妇幼重点课题,提升管理研究能力。

9.加强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结合孕产妇和儿童业务条线系统管理要求,制定《宜兴市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孕产妇孕期5次规范化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参照《江苏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库(2017版)》,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妇儿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清单,逐步将优生优育宣教、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孕早期叶酸补服、孕早期建卡督促等项目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切实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力争实现孕产妇、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

10. 全面提升危重症病例救治能力。一是强化救治能力的提升。加强全市3家救治中心软硬件建设,建立定期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其在人员培训、技术规范和救治托底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加强基层危急重症识别、救治、转诊服务能力培训,上下联动,畅通急救绿色通道,提升救治质量和效果。二是发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协作组技术指导作用。规范死亡和危重病例评审制度,提升评审水平,将孕产妇死亡病例持册率纳入评审考核,强化评审结果应用,促进问题整改,全面增强综合救治能力。三是修订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预案。进一步规范救治流程、风险防控措施、医患沟通和突发事件防控预案等,规范执行新生儿科医师进产房、剖宫产审批、助产技术质量评价、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病例约谈问责和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等制度,开展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管理规范、孕产妇(新生儿)前十位死因疾病救治和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等培训,定期开展急救演练,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力争杜绝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11.增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即将下发的《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和《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完善产后和流产后避孕服务干预机制,探索对不同人群安全避孕的有效服务模式,提倡政策内生育两孩后的夫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出生人流比控制在1︰0.9以下。修订《关于规范避孕药具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规范开展,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新型药具服务管理体系。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上报600例以上。

12. 提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补助经费按照要求及时全额到位;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强化项目办公室建设和项目考核的主体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女性“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妇幼重大项目实施规范、分专科的业务专题培训和务实进修,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强化项目对象尤其是阳性病人的追踪随访,提升项目对象的依从性和实施效果。

13.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再生育夫妇孕前优生检查参加率,做到应检尽检;健全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体系,依据《无锡市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流程,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和技术指导中心,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加强阳性比例的追踪随访和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建立出生缺陷病例评审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出生缺陷防治工程,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力争出生缺陷发生率稳定可控。

三、依法加强行业监管

14.强化妇幼卫生依法监管力度。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专项监督检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质量评价,确保医疗机构和人员100%持证执业。严厉打击非法接生和“两非”行为,保障母婴安全。

    15.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建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归档工作按照时序要求顺利推进。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日常监管,抓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确保依法依规规范发放。

16.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与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联合督导,总结推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片区化管理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确保经教育注册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均达到100%

17.提升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产科医院产科专科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并逐步植入母子健康手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互动等便捷服务,实现与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对接互通,筑牢孕产妇闭环管理信息化网络,保障生育全程服务。强化妇幼健康三网监测工作,加强妇幼健康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并建立培训上岗制度,规范妇幼重大项目、妇幼卫生年报、孕产妇死亡病例等数据报送质量,并做好数据分析与利用。

18.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知识宣教。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母乳喂养周、报刊杂志、微信电台等,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妇幼健康科普知识、惠民政策,加强孕妇学校等妇幼健康教育基地建设,规范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和妇幼健康项目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相关知识和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提高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项目工作的依从率。深挖宣传妇幼先进典型事例,广泛宣传妇幼工作者的感人事迹,传递妇幼健康正能量,全面提升“妇幼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努力营造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19.全面推进妇幼行风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依托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开展以以“联学联建、健康妇幼”为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组织活动,探索形成妇幼健康领域党建新格局,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行业引领、共同发展的目的。以党建推动业务发展,不断规范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积极营造妇幼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