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华镇

太华镇>辅助栏目>人事信息
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公告
来源:市太华镇  发布时间:2018-09-05 11:06:13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600 生成日期 2018-09-05 公开日期 2018-09-05
文件编号 201820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太华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电子政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综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公安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
 

为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公安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退伍军人条件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910日—918日(8:00-11:0013:30-16:30)。

2、报名地点:太华镇人监办,咨询电话:8738885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三、考试形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未参加体检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面试不合格的不进行替补)。

2、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

五、相关待遇

1、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太政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合同人员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执行,实行合同工资制。

3、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381421。本公告由太华镇人监办负责解释。  

附: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1899

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或要求

1

太华镇政府

公安辅警

8

高中(中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4名,女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