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3600 | 生成日期 | 2018-09-05 | 公开日期 | 2018-09-05 | |
文件编号 | 201820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太华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电子政务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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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公安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 |
为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镇公安辅警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退伍军人条件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9月18日(8:00-11:00,13:30-16:30)。
2、报名地点:太华镇人监办,咨询电话:8738885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三、考试形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未参加体检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面试不合格的不进行替补)。
2、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
五、相关待遇
1、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太政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合同人员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执行,实行合同工资制。
3、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381421。本公告由太华镇人监办负责解释。
附: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9日
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简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或要求 |
1 |
太华镇政府 |
公安辅警 |
8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男性4名,女性4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