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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公告
来源:太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2 10:13:21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1722 生成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太华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人事工作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录用,职工,聘任 分类词 机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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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公告

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太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8名,城管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退伍军人条件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3月24日(8:00-11:00,13:30-16:30)。

2、报名地点:太华镇组织人事办,咨询电话:8738885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三、考试形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未参加体检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2、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相关待遇

1、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太政发[20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合同人员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执行,实行合同工资制。

3、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381421。本公告由太华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附:太华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