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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2019-07-24 09:14:5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246 生成日期 2019-07-24 公开日期 2019-07-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财政,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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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医疗、计生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及院前急救的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负责指导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健全完善我市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药品增补目录,具体负责在省招标平台上遴选、采购基本药物,并统一组织配送。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规范避孕药具管理。

  (十)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科医师、专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卫生援助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各级各类卫生、健康组织(单位)创建。

  (十三)编制市财政拨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收费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有 11 个内设机构,即: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行政许可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医政科(挂“中医 科”、“药政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科、爱卫工作科(挂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妇幼健康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挂“家庭发展科”牌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本部门现有下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23家,其中:卫生计生单位12家,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指导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所、皮肤病防治所、红十字会血站、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会、宜城预防保健所、机关公费门诊部、牙病防治所;未改制医疗单位8家,分别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二院、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官林医院、和桥医院、徐舍医院。改制医疗单位4家分别为第四人民医院、张渚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善卷骨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42家。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宜兴市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宜兴市卫生监督所、宜兴市计划生育指导站。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健康宜兴建设更加有力。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宜兴历史上首次卫生与健康大会,并同步制订《“健康宜兴2035”规划纲要》和《“健康宜兴2035”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为全面加强健康宜兴建设提供了指引和方向。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和桥、湖父成功创建为江苏省健康镇,创成省健康村(社区)40个,创建数量连续两年全省第一,健康步道与健康主题公园的建设数量位居无锡首位。全力做好卫生镇村复审工作。常态化落实爱卫工作各项举措,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张渚、高塍、杨巷3个国家卫生镇也获重新命名。官林、和桥、万石3个国家卫生镇高分通过各级复审暗访。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和保障步伐。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的章程制定工作启动实施,为逐步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公立医院审计,为针对性加强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从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出发,新增基本医疗服务补偿、设备购置补助、离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资金和“科教强卫”专项资金共7200万。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活力、激发潜力。稳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确定了23个病种实行单病种结算,有效调动医院控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年各类医院总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3.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医联体建设。深化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两票制”政策,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医联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市人民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实现了与官林医院的对接运行。强化医联体内部用药目录统一梳理、有序衔接,保障下派医生的用药需求。全年下派医生1070人次,服务天数666天,下转患者487人次。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功能载体提档升级。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丰收期,新血站、急救中心、第五人民医院建成投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基本完成桩基工程,新和桥医院、新宜城防保所建设启动,宜城街道、万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将投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湖父镇卫生院创成江苏省示范卫生院,其康复医学科创成省级特色科室;丁蜀汤庄等5个卫生室创成省示范村卫生室;万石镇卫生院骨科、杨巷镇卫生院胃肠科创成无锡市特色科室。体系格局不断优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的第四人民医院建成投用,新增护理院1家。目前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实际开放床位数的33%以上,在康复、护理等社会急需的紧缺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

  4.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等级医院创建和专科建设工作再创佳绩。市中医医院顺利通过三级医院复核评审,肿瘤医院和张渚人民医院分别通过二级甲等和二级乙等医院的定等评审。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专科7个、无锡市特色专科2个,医院专科服务能力有大的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扩面提质。市心电中心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远程心电筛查在和桥片区成功运行;远程心电监护中心落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签约总数逾9000人。丁蜀镇、屺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团队分获无锡市级服务技能竞赛一、二等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170.89万人次,同比增长9.5%。我市荣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第二名。精神卫生工作取得突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服药免费发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服药率有效提升。新增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6家,其中屺亭街道“心灵家园”被确认为无锡市三家示范康复机构之一。中医药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持续加强中医场馆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全年新增中医馆建设项目3个,与南京中医药大学成功举办“西学中”培训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7场。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再上台阶。区域健康平台完成二期项目验收,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即将完成,省市县镇村五级网络基本联通,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有力支撑。实名制就诊逐步推开,全市住院和门诊实名制分别达95%、83%以上。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从宜兴实际需求出发,分层、分类、分批次进行招录,实施首轮高端及紧缺性人才招录32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签约71人。扎实推进高端人才培养,新增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注册医生数达8.08,在无锡各板块中位列第一。同时,探索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定期考察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东西部对口支援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对青海共和县的结对帮扶任务,协助其创成重点专科2个。新开展延安延长县结对帮扶工作,短期内已带教新技术项目3项。

  5.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成效突出。传染病管理扎实有效,全年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重大疾病防控有力,发现并登记结核病患者324例,血防查螺面积2688万平方米,艾滋病初筛14.11万人次。妥善处置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制定新版中小学生体检工作方案,圆满完成年度学生体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规范处置5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创县级市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项目。此外,麻风病及性病防治、儿童口腔健康管理等工作得到了规范和提升。依法行政彰显力度。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经验得到交流推广。“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荣获江苏省卫生健康建设优秀项目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在无锡大市率先实施“首评制度”。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设立妇幼健康专项经费,妇幼重大项目、基本项目的各项健康指标趋好。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全年办理生育登记6034例,再生育审批159例。系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全年发放各类奖励金额1.44亿元、扶助84727人。为适龄群体提供免费眼底筛查、两癌筛查、购买安康保险等服务,困难失独家庭结对帮扶长效实施。“连心家园”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湖父镇创成省级示范点。“红心悦”工作室揭牌成立,失独家庭心理健康援助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切实增强。高标准建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顺利通过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评估。圆满完成市级重大活动保障任务33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有效。我市获评首批省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示范市,我委荣获“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称号。

  6.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有新加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活动成果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为党员上党课24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新提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对21家医疗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书”专项督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廉政风险点排查等专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卫计委“五条禁令”,着力解决卫生计生领域在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举办“阅读求至乐,书香润卫计”读书季活动、“崇德敬业,佑护生命”演讲比赛、纪念“5·12”国际护士节106周年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倡导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提升行业形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新进展。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立、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77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台账》记录,基本实现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六有”阵地亮化工程,举办卫计委党委“书记项目”汇报会。

  与此同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医学继续教育、规划财务、药品配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老干部、群团等工作均出色完成任务,卫计委团委获评“无锡市五四红旗团委”。

  第二部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128.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721.54 万元,增长 13.10 %。其中:

  (一)收入总计 32128.11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1589.33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3988 万元,增长 14.45 %。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人均标准、计生部分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略有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 271.18 万元,为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330.35 万元,减少 54.92 %。主要原因是从业人员体检自2017年6月10日起实施免费政策,2017年6月开始停止开展监测检验服务,停止职业危害体检。因此收入大幅减少。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 267.6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取得的非税收入158.31万元,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0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3.89 万元,增长 31.36 %。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其中包括:省疾控拨付疫苗冷库更新补助资金20万元,联合国儿基会拨付儿童伤害预防项目资金22.9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总计 32128.1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03 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调整类款项至本部门对应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外交(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国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教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3万元,主要用于追加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22万元,增长27.6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策未执行,单位无该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01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87.02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人均标准、计生部分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略有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6.金融(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40万元,主要用于追加公积金及住房补贴金额及2016年度改制单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减少31.69万元,减少44.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中含追加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为一次性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1.其他(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2.债务还本(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3.债务付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4.结余分配51.93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事业收入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6.98万元,减少41.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收入减少54.92%,事业结余相应减少。

  2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 32128.1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1589.33 万元,占 98.32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271.18 万元,占 0.84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267.6 万元,占 0.8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 32079.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392.99 万元,占 19.93 %;项目支出 25683.19 万元,占 80.0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589.3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988 万元,增长 14.45 %。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人均标准、计生部分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略有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31589.3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48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 3988 万元,增长 14.45 %。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人均标准、计生部分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略有提高。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408.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589.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9.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专项帮扶资金支出13320.56万元未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在政府专项预算中。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26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金缴费支出,预算未安排该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未安排该资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604.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9.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金额比预算价格低,部分基本支出有结余。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6.0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是年度追加项目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6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5.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是年度内追加的部分项目经费在该类款项中核算。

  4.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是上级下达基层卫生人才指标11万元。

  6.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2595.4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06.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56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养老保险正式扣缴后疾控中心相关支出增加。

  7.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1193.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4.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4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养老保险正式扣缴后卫生监督所相关经费增加。

  8.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4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5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3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妇幼保健专项经费105万元。

  9.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 223 万元,支出决算为 74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5.2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血站搬迁新址后追加相关项目经费524.5万元。

  10.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3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筹建宜兴市急救中心,追加急救中心经费279.30万元。

  11.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2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3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收到上级指标6.3万元,拨付宜兴市皮肤病防治所用于相关项目。

  1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48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5986.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0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算2017年度资金,并完成2018年度全年资金拨款。

  1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 5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37.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8.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指标经费,为中央和省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

  14.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4.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49.9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马拉松等应急保障任务经费74.99万元。

  15.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75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7.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0.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补助指标。

  16.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2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36.92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生指导站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18.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 702.9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504.8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本年度纳入单位部门预算中。

  19.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6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 1095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696.7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部分指标经费列支。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7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单位住房公积金指标。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单位购房补贴发放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126.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76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66.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589.3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988 万元,增长 14.45 %。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人均标准、计生部分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略有提高。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408.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589.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19.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专项帮扶资金支出13320.56万元未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在政府专项预算中。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126.4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76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66.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2.6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4.92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5.0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与本年预算及上年决算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2.63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与本年预算及上年决算持平。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72.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44 万元,主要原因为合理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验审、日常维修保养、驾驶员出车补贴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4 辆。

  3.公务接待费 1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3.75 %,比上年决算减少 0.4 万元,主要原因为响应要求,合理控制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尽量在单位食堂解决工作用餐。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接待 217 批次, 2554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考核督导工作用餐,横向部门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3.93 万元,完成预算的 32.75 %,比上年决算减少 8.79 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要求减少会议数量,并尽量不外出租赁会议场地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要求减少会议数量,并减少会议用餐。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8 个,参加会议 504 人次。主要为召开党政会议、业务条线例会等。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5.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0 %,比上年决算减少 4.62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大型外出培训,降低培训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变动,培训的住宿及用餐费略有升高。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70 个,组织培训 3590 人次。主要为培训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党政干部纪律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4.52 万元,比2017年增加 38.9 万元,增长 26.71  %。主要原因是:卫监所性质变更人员定额略有增加,全系统人员增加,相应支出有所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1.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89.0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2.3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疾控中心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3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5526.2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