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乾元村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元村绿化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太华镇乾元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华镇
2.2合同估算价:约33.25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等。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拥有园林绿化类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3人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3月-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7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8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9.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9.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19年3月-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
6.其它:/
7.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智慧农村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太华镇乾元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太华镇
邮 编: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8738188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10-80713567
传 真: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