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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桥镇西锄村得胜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19-10-09 15:34:39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和桥镇西锄村得胜路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西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摊铺沥青8071㎡。

2.4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5工期:  6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人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09日~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报名前由报名单位交至和桥镇财政所账户(收款人户名:宜兴市和桥镇财政所,账号:3202232701201000065586,收款人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和桥支行),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0月09日~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和桥镇招管办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6、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内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为两年)。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10月09日至2019年10月1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和桥镇西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和桥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宗工

电话:17318801283

电子邮件:

2019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