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和桥镇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和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涵盖本单位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急预案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5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简报、广播、电视、公开栏、便民资料、会议、微信、微博、直接查阅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和桥镇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10 -87801718。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才可以获取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和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地址:和桥镇西横街7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10-87801718;传真号码:0510-87801504;邮政编码:214211。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需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则当场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信息编排体系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统一规范,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发布单位、生成时间、公开方式、索引号、公开时限等要素。

  1、发布单位:指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2、生成时间:指该信息成文时间。

  3、公开方式: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和桥镇纪委监察室,0510-87829655,地址:和桥镇西横街76号,邮编:214211。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1、名称:和桥镇党政办

  2、办公地址:和桥镇政府1号楼内

  3、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4、联系电话:87801718

  5、传真:87801504

  6、邮箱:hqdzb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