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中心简介 政策法规 信用信息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调整中标通知书发放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0-05-28 10:20:07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招标人(建设单位)、中标人、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招投标活动招标人负责制,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经研究,决定对进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原则上以电子形式发放,即电子中标通知书。

  2、在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业务管理的“中标人公告”中生成电子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信息一并提交备案。

  3、中标人公告备案通过后,中标人信息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同时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放给中标人。

  4、中标人登录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业务管理的“打印中标通知书”中获取相应工程项目的电子中标通知书。

  5、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在中标通知书上签章。

  6、招标人(招标代理)、中标人需要纸质版中标通知书的,应当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中打印“无签章版”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签章。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