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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加油站、南新人民路、环滆湖东路节点绿化景观布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20-06-05 16:15:26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老加油站、南新人民路、环滆湖东路节点绿化景观布置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约25万元;

2.5工期:2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 6 月5日~2020年6月8日 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 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6、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15时30分,地点为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6、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绿化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本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注册地在宜兴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园林绿化企业持有宜兴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园林绿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7、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40% ,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第三年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和桥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8780225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宗工              

电    话:   17318801283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