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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扶路、漳扶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芳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0-12-25 13:31:46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夏扶路、漳扶路亮化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18万元

2.5工期:  30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路灯生产资质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只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报名前需提供太阳能路灯全套实样一组交至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村民委员会(地址:芳桥街道夏芳村通政路58号后方可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要的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中任意连续三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投标人近两年内宜兴境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底支付合同价的6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0%,第三年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办法。

8、其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

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标 人: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邮    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250836936

2020年12月25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举行开标会。

2、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5、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6、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7、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8、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