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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22 16:33:5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我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无锡市委、宜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举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编制执法手册,助推监督执法规范标准化》管理获评“宜兴市2021年度十大优秀法治项目”、《关于对宜兴某口腔门诊部的行政许可案》及《徐某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案》获评“宜兴市2021年度典型法治案例”。现将我委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委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重大法治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部署,全年共完成3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未发生违法违规行政审批。

  3.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严格按照《2021年度宜兴市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组织“进社区、进企业、进广场”等现场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在各镇(街道)宣传栏张贴主题画报约6000份,组织市民观看主题宣教视频10000多人次。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管理规定,完成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份和本单位规范性文件8份的清理,及时公布决定继续有效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将继续有效的文件录入“江苏省规章和性能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电子报备管理系统,接受备案督查。

  5.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事务所内5名律师承办常年法律顾问工作。通过该制度,让法律顾问律师在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涉法事务处置等方面发挥参谋作用,2021年共有22起涉法事务顾问工作记录。

  6.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发布了《宜兴市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手册》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版),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

  7.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我市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落实。将医院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推进公立法治医院建设工作。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落实国家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全市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管理;开放市政府网站卫健委子页面、政务服务网等网站,结合线下EMS快递,持续推动不见面审批;进一步做好卫生领域 “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落实改革政策措施,2021年共完成许可事项1624件。

  2.积极推动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工作。按照《宜兴市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管理权限清单》的要求,做好承接、取消和下放的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衔接,确保放权到位,工作不断。为了保证镇(街道)审批工作高质量开展,我委组织对各镇(街道)审批窗口进行业务赋权培训指导,对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逐个带教。今年,我委6项行政审批类、3项公共服务类权力事项,已与18个镇(街道)顺利完成赋权交接。

  三、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提升医疗卫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出台《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委内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实施综合监管任务。不定期召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通报机制,统筹推进全市综合监管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重难点问题,强化监管结果的协同运用,将部门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合力。

  2.全面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继续在生活饮用水、放射诊疗、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行业实施在线监督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高质量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完成118个国家双随机任务和133个省级双随机任务。开展监督检查4500余户次,受理投诉举报36起,行政指导389户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4起,罚没款74.43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移送街道案件线索1起。

  3.全面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并经委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二是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促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落实亮证、权利告知等执法事中公示,落实执法事后信息实时公示。2021年度开展的4500户次检查及54起处罚案件已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结果公示。

  4.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等行业信用工作。结合医疗机构校验,对我市534家医疗机构展开校验暨执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19家C级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对1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优秀2家、合格9家;对83家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结果优秀10家,合格73家。

  2021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荣誉,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但对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要求,仍需持续改进。2022年,我委将积极适应新时代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监督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围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创先争优,高质量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按期报备、完整报备。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继续提高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水平。定期对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水平督导,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途径与办法,促进医院依法治理体系的健全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按要求继续做好卫生健康权力事项的认领、调整和维护,推动业务办理信息要素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和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权力事项清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许可办事流程,明确办件要求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事前公开许可程序、服务承诺;事中公开执法身份;事后公示许可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三是强化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宜兴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履行监管职能。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级、市级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实效。加强卫生监督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国家、省医疗卫生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行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手册,细化行政处罚模板案卷,提高案件质量。梳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