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614 | 生成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农垦 | 分类词 | 农业,林业,水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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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
一、出台背景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重要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2020年8月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64号),2022年7月1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无锡市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兴实际,我市出台了《宜兴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
二、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起草过程中先后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板块意见,经专家组反复讨论会商后,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再修订再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建设标准、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六部分。明确了2022年至2025年,完成15.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提升改造工作,建成1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项目区5个,无人农场3个,耕地质量监测点30个,数字农田1个,生态农田1个。
四、责任考核
《实施意见》细化了责任考核,对建设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约谈通报。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地按照项目建设时序推进建设,对于建设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市级每年以任务形式下达各镇(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将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农业农村高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