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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2022年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3-03-01 10:10:3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2年,宜兴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紧跟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的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全年法治工作,配合宜兴市委、市政府创建示范法治政府,现将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计划制定,高站位谋划工作部署

  (一)压实法治责任。宜兴队党组严格落实法治责任,切实履行队长第一法治责任人职责,以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法治工作要点为指引,制订《2022年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及实施办法和《2022年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谋划全年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形成以统计法治为主线统领全队工作新格局。依法依规开展法治工作,切实增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深刻认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局以及总队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

  (二)坚持学考结合。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制定《2022年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学法清单》,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法考法。一方面坚持将《监督意见》与《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队务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渠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展开讨论,针对性打通疑难节点,确保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坚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执法检查流程、卷宗材料规范、相关发票凭证和财务报表填报依据等内容,对年轻干部开展针对性培训,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与执法监督技能竞赛,新老结合、传帮结合,推动执法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今年以来,借助全队会议契机累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4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讲党课2次。通过以上举措,全队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全体人员法律素养得到长足提升。

  二、重固本强基,高质量筑牢制度坚堤

  (一)健全制度保障。全队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2022年统计制度方法及基层基础工作要点》,严格遵照国家方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格遵照总队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全队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修订完善专业《规范化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自查办法》《辅调员绩效管理办法》《辅调员选聘考核办法》以及《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办法。

  (二)抓好队伍建设。全队严格履行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做到独立培训、独立调查、独立报告。今年以来,全队人员未发生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现地方对调查数据进行干扰和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未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情况;未发现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以及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行为;队办公室兼设执法监督室,为高质量统筹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提供机制保障。此外,宜兴队共有2人申请更换新版统计执法资格证,2人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预计到2023年持证人数达到5人,占在编人数的比例达到50%,确保执法队伍不断层、不老化,为扎实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三、重普法宣传,高标准严肃法治氛围

  坚持多渠道普法,持续扩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悉度与影响力。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一最新文件纳入地方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的学习内容,推动将统计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统筹衔接,强化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综合运用,增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将宣传渗透进各调查专业中,抓住统计调查工作者这个“重点人群”,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会、采购经理调查、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夏粮实割实测、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契机,一体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五进”工作。三是借助“八五”普法契机,印发统计普法宣传册,组织开展统计普法主题活动,通过“你问我答”“有奖问答”等形式,围绕《统计法》《监督意见》等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宣讲,进一步增强群众统计法治的自觉性与认同感。

  今年以来,宜兴队累计借助各专业工作会议契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0余次。同时,常年聘请职业律师顾问团,为全队人员举办行政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为依法依规开展年度统计综合执法保驾护航。

  四、重法治监督,高密度防止统计违法

  (一)着力做好常态化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和总队《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实做优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坚持做好“两个库,三张表”的搜集、汇总和上报,以及每月失信企业月度反馈表的上报工作。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每季度如实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完成数据联网填报的同时,严格台账记录的寄送工作。

  (二)着力优化工作考核机制。细化完善对镇、园区、街道调查业务工作分季度进行考核评价,切实提高业务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年终按照百分制的评分方法,分别对各镇、园区、街道统计机构承担的农业农村调查、住户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进行现场考核。全年综合季度考核和年终现场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评定各镇、园区、街道业务工作成效,推动将统计业务考核结果运用于市考核办对各镇、园区、街道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及相关评优评先。

  (三)着力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坚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创新执法检查方式,规范执法检查流程,统筹推进“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9月9日,宜兴调查队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要点,与无锡调查队联合对宜兴市范围内3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被检查企业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及购进价格进行现场检查,并在结束后对执法检查卷宗材料进行多轮审核,由专业负责人和法治负责人对卷宗材料规范性和佐证材料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证据链齐全,均发放“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9月27日,与无锡调查队、江阴调查队联合开展案卷评查会议,通过互查、互审、互评,合力提升案卷规范水平。

  五、重专业自查,高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宜兴调查队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刀刃向内”,结合《国家统计局宜兴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积极对全队调查专业开展自查工作。

  自查过程中,各专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内查内审。如工价专业结合年度企业培训,认真开展工价自查工作,下发调查企业《2022年工业生产者价格数据质量自查登记表》,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企业自查结果,督促跟进做好整改;畜牧业则对照调查规范和质量控制办法,对调查流程重新梳理,列出调查节点自查清单。一是检查业务制度落实,镇-村两级工作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配备专职调查人员,确保调查工作责任到人;二是检查入户时间,是否留存调查水印照片,确保调查工作按时入户,不早不延;三是检查现场数据采集上报操作,调查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完整,调查数据是否由生产负责人直接报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有效。农业农村专业,第一时间召开自查工作部署会,统一要求,统一步调,对调查点基础工作情况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对照调查制度逐条梳理执行落实情况,制定自查工作规范和自查表,对样本网点管理、数据采集、审核、上报流程规范化、基础台账建设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规范性检查,力求做到即知即改。

  六、察自身不足,思依法治统长远规划

  (一)县级队统计执法普法能力偏弱。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县级调查队人手少,任务重,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薄弱,队办公室兼顾执法监督工作,法治负责人身兼数职,精力被严重分散,导致专业执法能力、对法治工作的精力投入程度、与企业等被监督对象的沟通联系频次等,远低于市级调查队。二是统计法治专项经费不足。宜兴队整体经费紧张,开展行之有效的统计执法、统计普法需要投入不小的人、财、物力,经费保障压力重重。

  (二)法治统计社会环境氛围还不浓。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缺乏认知,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宣传力度不够,调查单位及统计人员对日常统计执法有应付、厌烦和抵触情绪。二是部分领导对统计执法工作不重视。对统计法治工作普遍认识不到位,贯彻不力,认为统计执法可有可无,只需把报表做好,经常开展统计执法会影响基层政府与企业之间工作感情,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给提升基层统计执法成效带来障碍。

  (三)调查对象差异影响数据质量。由于调查对象(包括企业统计人员)年龄、能力、素质、态度、业务水平、替换频次以及配合程度参差不齐,导致调查过程和最终获取的原始数据出现非正常波动或产生差错,影响基层上报数据质量。一是少数调查对象日常调查工作配合度不高,有的需要再三催报,有的基础信息提供较随意;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出现价格沿用或规格品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三是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交接及指导不到位,新接手人员因统计业务不熟导致发生数据差错,依规建立工作台账也不规范等等。

  七、再发力、再提升,统筹谋划2023年法治工作

  (一)着力基础规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总队各专业基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调查队本级、调查员以及调查对象台账规范化管理,从资料分类、收集、装订和保存着手,实施基础台账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管理,通过树立台账管理模范典型,进一步推进专业“三类台账”的规范化创建,用台账的“精细化”全程管理工作的“痕迹化”,促进宜兴调查队系统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着力问题跟进,巩固执法成效。对照今年全省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查找问题不足根源,切实做好经验总结和问题反思,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有的放矢,对标找差,切实按规落实整改。对照问题清单,着力原因分析和问题追踪,加大基层调查人员培训检查力度,增强统计法治责任性自觉性。对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有数据差错较多的企业和住户,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月度数据重点审,后期走访重点督,通过“回头看”,切实提高上报数据质量。同时,对查出的问题差错,及时查漏补缺,及时依规修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巩固检查成效。

  (三)着力队伍建设,夯实调查根基。一方面,继续加强队内法治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现场实操等方式,提高队内执法人员数量,打造纪律严明、业务精良的统计执法监督“铁军”,提高全队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另一方面,全面开展辅调员队伍摸底梳理,根据其年龄、能力、素质、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合理调整,选强配优辅调员队伍。构建重点企业调查信息员队伍,选配有经验、有责任、有代表性的企业统计员担任调查信息员,在做好基层信息报送的同时,配合做好统计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