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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2日)
来源: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4-23 10:2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1808 生成日期 2023-04-23 公开日期 2023-04-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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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2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市大道色织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3〕第2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4月21日,宜兴市大道色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黄原云、李海祥、李继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警告

 

2023/04/21

2023/05/06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敬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宜卫职罚简〔2023〕第2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4月21日,宜兴市敬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张晓梅、张问娟、张红军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

警告

 

2023/04/21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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