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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商铺空调外机离地移位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23-11-08 16:02:56   [ ]   浏览次数: 390

沿街商铺空调外机离地移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沿街商铺空调外机离地移位项目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空调拆装作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 63.8 万元;

2.5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1月21 日,竣工日期:2024年2月 18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专业空调安装、维修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低压电工作业或焊工作业有效的安全生产作业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性质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2:00至4: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4.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陆仟圆整(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沿街商铺空调外机离地移位项目保证金(手写无效)。

收款单位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交纳

形式

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开户行

中国银行宜兴环科园支行

帐 号

465065209838

退还时间

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科园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项目负责人具备的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⑥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转账、本票或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②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中(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本票、汇票或转账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③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方式: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蒋女士             

地   址:环科园绿园路太平洋大厦228号       

电  话:      0510-80713567        

2023年1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