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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闸口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23-12-04 16:03:15   [ ]   浏览次数:

2024年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闸口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4年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闸口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和桥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投资额约1560万元(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约5200亩,主要涉及闸口片沟渠、道路、泵站、平整田块测绘等高标准农田相关建设内容的设计。  

2.4合同估算价:约28万元;

2.5设计服务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工程综合验收结束;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承担过总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其有效性由评委判断。

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2 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代理部报名。报名费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8日16时00分,地点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⑦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储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女士             

地      址: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电   话: 15861535231           

2023年 12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