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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太华镇杨店人家环境提升工程答疑澄清
YXJSX20240300301
澄清:对于误期违约金和逾期竣工违约金,作以下澄清,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拖一天罚2000 元。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
江苏鸿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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